2月3日,昆明旅游质监网公布了昆明市年度涉旅行政处罚案件情况暨十大典型案件。
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原旅游监察支队)共立案调查旅游行政处罚案件件,办结件,罚款金额共计.万元(旅行社罚款万元、导游人员及旅游从业人员罚款70.万元)。有10家旅行社被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有10名导游被吊销导游证。
十大典型案件通报
(一)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组织、接待旅游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案
案件情况:年7月31日、8月2日及8月27日,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在组织接待“昆明、丽江、大理6天5晚游”的旅游团队过程中,该旅行社委派的导游人员陈坚、李海军(两名导游人员已经另案处理)带旅游者进店购物,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存在组织、接待旅游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指定具体购物场所的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相对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
处罚结果:对盈科美辰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作出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并处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单位:昆明市文化和旅游局
处罚时间:年5月25日
(二)大理茶花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虚假宣传,误导旅游者案
案件情况:年7月15日,佰益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钟女士在“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上投诉,大理茶花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分公司在佰益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预订了大量从三亚返回昆明机票,由于尚有余万元机票款未付清,该公司已暂停出票,有多名游客将无法按期返程,可能滞留三亚。
经查,大理茶花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分公司员工牛某某截取三亚酒店宣传网页,篡改虚构销售价格,其公司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从年3月开始,在云南通过